元谋县文化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日期:2021-04-1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马兰点击:3777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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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间的危害,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提高防控工作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做好县文化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本馆稳步有序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法》《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2021年元谋县文化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积极应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联防联控、加强配合的原则。文化馆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演练及制度等各项准备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动的应对处置机制,确保疫情在元谋县文化馆各功能室及办公区域的可防、可控。

二、组织机构

  元谋县文化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明确防控责任。充分利用电话汇总、微信群跟踪等沟通联系方式,尽量减少出现突发疫情时的人员接触风险。成立微信工作群:群成员为馆内全体干部职工。

组  长:马  兰  元谋县文化馆负责人

副组长:李鹏坤

成  员:祁家福  普利昆  普晓瑶  杞佩芳  丁晓怡

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和相关应对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和督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预警监测,及时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及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元谋县文化馆管各功能室及办公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及出现疫情后的紧急应对工作。

    四、防范措施

    (一)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地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应暂不开放。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举办线下培训、演出等人员聚集活动。持续做好线上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数字文化内容。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入馆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明确开放时间并实时更新。

    (二)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实行职工每日健康登记制度。职工入馆必须佩带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如有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不适症状的,应立即督促其及时就医,并自行前往发热门诊治疗或进行相关检测(建议到县人民医院),并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相关情况。

    (三)加强办公区域和场馆的通风换气、环境消毒工作,员工办公距离应保持 1 米以上。减少会议频次,控制会议规模,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四)开展场馆安全排查,对公共场所、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体检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馆内环境安全健康。全力落实疫情防控用品等物资保障,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75%酒精棉球、洗手液、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医用物资。

     (五)加强人员进出管理。公众进入场馆前,应对其测量体温、要求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登记工作。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异常现象的,应禁止其入内,劝其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建议到县人民医院),并及时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报告相关部门处置。

     (六)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实行实名预约入馆等限流措施,合理安排预约入馆时间,避免集中入馆,妥善安排群众错时、分批入馆,对每日、同时段入馆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对到馆群众进行疏导、分流,阅览室、文化活动室、展厅等公共空间,观众参观间距应达1.5米以上。室内场所的人员密度要做好控制,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

     (七)做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通过设置提示牌、LED 显示屏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职工和到馆群众充分了解掌握防治知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五、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一)工作人员或群众发现体温37.3度以上、干咳、乏力、鼻塞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场馆负责人,并在第一时间向县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馆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同时暂停所有馆内活动,办公室要对相关活动区域以及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全程跟踪,隔离期间,办公室实时掌握密切接触者情况,同时跟踪上报健康异常状态的馆员工或者群众的检测结果。

    (二)场馆一旦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病例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确诊病患、疑似病患来过场馆,应暂时关闭场馆,并立即对本馆进行全面消毒。

   (三)健康异常状态排除新冠肺炎。如有馆员或者群众健康异常状态排除新冠肺炎,则及时解除隔离措施,恢复正常馆内活动。

   (四)健康异常状态确诊为新冠肺炎。如有馆员或者群众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则由馆办公室上报县疾控中心并按照县疾控中心的要求采取接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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